電爐合金加熱元件在操作使用時,須注意下列事項
電爐合金加熱元件在操作使用時,須注意下列事項:
1)操作時不準將潮濕工件裝入爐內,禁止長時間超溫、超負荷使用。
2)爐子升溫后不準長時間打開爐門。當爐溫高于400℃時,不得急速冷卻。
3)有強制痛風的爐子,當風扇停止運轉后,絕對禁止使用電爐。
4)注意裝料和出料時切勿觸及電熱元件,不要碰撞爐罐和爐架,同時嚴禁在元件通電時裝、出料。
5)在各種電阻爐內,如無罐爐的電熱元件,又沒涂以保護釉層時,禁止通入有損元件使用壽命的可控氣氛。
6)爐子在工作時,應經常注意控制盤上的紅綠燈是否正常(即保溫時經一段時間,紅綠燈要交換一次),以免因控制開關失靈而燒毀電熱元件。
7)隨時注意儀表的工作情況,發現爐溫與儀表指示不正常時,必須及時分析處理。
8)電阻爐容量超過100kW時,每個加熱區最后裝有檢查用的電流表。對于三相高溫電爐,則每相都應裝有電流表。
9)金屬加熱元件電阻絲等鐵鉻鋁材質的在使用過后,嚴禁碰撞拉伸。